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
来源:搪玻璃反应釜 编辑:123 时间:2018-06-25 19:26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必须根据国家法规和有关标准,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检验中若发现缺陷,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在检验和修理压力容器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特种压力容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压力容器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压力容器操作要求锅炉⑴点火前,应对锅炉各部件----显示仪、电气回路、阀门、旋塞、管道、水面计、泵体、喷咀和各种安全装置等按程序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和漏泄情况下方可起动。⑵封闭入孔应事先检查确认烟道、炉膛无人及异物方可进行。⑶起动后,按程序做好下列各项检查确认工作:水面计;给水装置的动作;低水位切断动作;压力开关动作;压力比例控制器动作;安全阀的动作。⑷锅炉运行中应定期排污(原则上每班一次),排污时,禁止用手锤或其它物具敲击开启排污阀,每班冲洗水位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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