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法兰分类与技术条件
来源:搪玻璃反应釜 编辑:123 时间:2018-05-31 20:09
压力容器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法兰的分类、规格,法兰、螺柱、螺母的材料及与垫片的匹配,各级温度下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技术要求以及标记。压力容器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0.25〜6.40MPa,工作温度-70〜450℃的碳钢、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法兰。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甲型法兰的工作温度为高于-20〜300℃,乙型法兰的工作温度为高于-20〜350℃,其最大允许工作压力见表6的规定,结构尺寸分别按JB/T4701、JB/T4702的规定。衬环乙型法兰的使用温度由设计者根据情况决定。长颈法兰的工作温度为-70〜450℃,其最大允许工作压力见表7的规定,结构尺寸按JB/T4703的规定。衬环法兰的使用温度由设计者根据情况决定。
选用标准法兰时,所选取法兰工作温度应不低于该法兰在使用条件下的设计温度;法兰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应不小于该法兰在使用条件下的计算压力。当法兰承受轴向拉力或弯矩时,应另行考虑其作用。法兰标记由七部分组成,如下图所示当法兰厚度及法兰总高度均采用标准值时,此两部分标记可省略。为扩充应用标准法兰,允许修改法兰厚度δ、法兰总高度H,但必须满足GB150中的法兰强度计算要求。如有修改,两尺寸均应在法兰标记中标明。乙型法兰的短节材料应与法兰材料相同。如不相同,其强度级别应不低于法兰材料,且应与法兰材料间有良好的焊接性,并在图样明细栏中注明,标注方法同5.3.3的规定,如:20R(节16MnR)。短节长度允许加长。加长后,法兰厚度δ及法兰总高度H均在法兰标记中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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